各項目部:
為進一步加強和提高建築工地流動人口管理工作,提升公司生産經營工作,現将區住建局《關于加強建築工地流動人員管理的通知》轉發給你們,請各項目部按照《浙江省流動人員居住登記條例》和《杭州市流動人員服務管理條例》等有關要求,認真開展一次流動人員摸底排查工作,落實項目流動人員管理聯絡員一名,切實做好工地人員信息登記和居住登記,對發現的情況及時報工地所在鎮(街道)派出所。
附件:《關于加強建築工地流動人員管理的通知》../../../static/file/20150831084353141.html
(網址:http://www.xsjg.gov.cn)
浙江國豐集團有限公司
2015年8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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