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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豐集團“安全護航”百日整治行動方案

來 源:工程部   作 者:方鑫軍   發布日期:2021-05-15

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“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”的安全生産重要指示精神,牢固樹立“隐患就是事故”的風險意識和“發展絕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”的紅線意識,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,壓實主體責任,結合公司實際,特制定國豐集團“安全護航”百日整治行動方案。

—、整治目标

緊緊圍繞“遏重大、控事故、減總量、提本質”的目标,按照“隐患排查零死角、安全失責零容忍”的要求,開展公司“安全護航”百日整治行動,提升公司安全治理能力,大幅減少安全隐患,科學有效防範事故發生。

二、整治範圍

公司在建房屋建築工程、市政基礎設施工程。

三、整治時間

“安全護航”百日整治行動從2021年5月15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。後續實施長效管理,加大建設工程日常管理力度。

四、整治内容

(一)強化落實安全主體責任。建立健全安全生産責任制度,全面落實項目各方主體責任,着重落實管生産必管安全、管經營必管安全、管行業必管安全的安全生産責任制。加強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産責任制,防範和制止盲目搶工期、違反安全生産規章制度施工作業等行為。加強對分包企業特别是起重機械安拆企業的管理,确保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,完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配備。

(二)狠抓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(以下簡稱危大工程)安全管理。進一步加大危大工程管控力度,重點檢查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》執行情況,房屋建築及市政工程深基坑施工、高處作業、承重支模架和外腳手架等專項施工方案編制、專家論證、審核、審批、交底及驗收使用等情況。

   (三)加強起重機械安全管理。深刻吸取近期施工現場起重機械事故教訓,進一步完善企業起重機械設備安拆告知、使用登記等制度;加強設備安拆、頂升及附着作業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情況;設備定期檢查、日常使用維護的履行情況;設備主要構件和安全限位完好性情況;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。塔吊未經安全檢查不得使用、不得進行安拆作業,其它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經隐患排查、隐患整改完成不得進行施工作業。

(四)落實工地消防安全管理。深刻吸取近期建築工地火災事故教訓,開展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,重點檢查在建項目火災防控工作落實情況;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、操作規程以及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;施工現場易燃材料、施工用電、消防設施設置和臨時用房消防安全管理等情況。

(五)加強地下管線施工現場管理。加快地下空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摸清我公司項目地下管網底數。地下管線工程在施工前排查可能涉及到的管線情況,做好施工人員安全交底,嚴格落實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,明确相關責任人,确保施工作業安全。對涉及現有地下管線的工程,管線單位要與建設單位簽訂保護協議,提出保護措施。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制定施工方案,明确安全責任,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作業,嚴禁在情況不明時盲目進行施工作業。對違規建設施工造成管線破壞的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。

(六)嚴抓文明施工長效管理。嚴格落實行業安全生産文明施工标準化工地要求及《國豐集團項目标準化參考手冊》等,重點做好工地施工圍擋封閉,保持施工便道平整通暢、工地裸土有效覆蓋、揚塵抑制措施全效使用,避免出現施工圍擋違規占道和圍而不建情況,保持工地美化整潔。

五、整治措施

公司成立以董事長俞文燦為組長,沈建良、汪強、嚴紅鑫、俞文鈞為副組長,高伯樂、王立鋼、田利剛、羅傑、趙明霞、方鑫軍、陳惠祥、莫水龍、史建英、郭燎亮、朱利益、王方明、陸海鋒及巨誠檢測(外聘)為組員的集中攻堅安全整治工作小組(以下簡稱集中攻堅小組)開展監督檢查。集中攻堅小組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隐患監督檢查方案,輪回式開展安全生産專項督查,并結合六月安全生産月活動,開展工地項目安全生産培訓。集中攻堅小組将按照“隐患就是事故”的原則,對檢查的項目情況進行排名,對問題較多的項目進行企業微信平台曝光;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設工地進行項目負責人約談,并按公司相關獎懲辦法進行處罰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項目部要認清形勢迅速響應,嚴格按照文件要求,對項目安全風險隐患進行全面自查自糾,按照“定人員、定時間、定責任、定标準、定措施”的原則開展風險預控和隐患排查治理,嚴格落實“查、整、消”閉環機制,并建立隐患排查與管理台賬。

項目部要嚴格實行項目經理帶班制度,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。明确項目部管理人員工作職責,嚴格按照《建設領域安全護航集中攻堅整治項目自查表》進行自查自糾,落實各項安全生産管理要求,認真組織實施,切實消除隐患,确保人員生命和财産安全,提升公司建設項目安全生産管理水平。

     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浙江國豐集團有限公司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五日